过去一个月来,佛山出台多项事关房地产的新政策,关系到购房入户、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以及商品房交付规范等方面。针对实施细则的变化及亮点,南方+对佛山一个月内出台的新政策进行了梳理。
业内认为,近期新政策,主要是围绕购房、租房人权益,提升保障和支持力度,助力租购群体在佛山安居乐业、提升生活品质。
租房提取公积金:
最高提取额涨近四成,多孩家庭获更大支持
6月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政策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官方解读称,该政策亮点主要在于三个方面。
提取公积金的最高额度,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通知指出,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核定。以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标准为例,使用新计算方式,个人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0428元,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869元;双职工家庭年度、月度最高可提取额分别为20856元、1738元,较之原政策设定的额度,增幅可达38.5%。
提取的频率也将更加灵活。在按年提取的基础上,增加按月提取的方式,职工可根据需要选择按月提取或按年提取。
同时,为更好地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需求,佛山专门针对该类家庭推出了新举措,在月租金不超过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的情况下,以实际房租支出核定;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即为普通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的6倍。
购房入户:
三水区、高明区及西岸社区恢复购房入户
5月31日,《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正式印发。随后,佛山市公安局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新政策主要内容为,在继续实施现有非佛山市户籍人员“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基础上,对佛山多个区域增加入户渠道。
在佛山市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佛山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依本政策入户,须承诺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西岸社区的不跨社区迁移)。同时,该政策对申请人的社保年限没有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解读称,原有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不变,实施范围为全市。即,在佛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政策解读还对房屋类型、跨区迁移/跨社区迁移等要求进行了说明。
商品住房交付:
明确交付使用条件,明确质量问题处理方式
6月1日起,佛山正式实施《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有关商品住房查验、交付及质量问题处理等方面要求。
关于交付条件,通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交付时,小区内绿地率建设、小区内非市政道路、规划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用房、医疗卫生机构、幼儿园、学校等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已竣工并可正常使用。
关于质量问题处理方式,经购房人查验,商品住房存在除房屋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进行修复,并承诺修复时间,修复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若涉及材料或部品更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诺材料或部品更换完毕的期限。
值得一提的是,商品住房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要求购房人确认交付。
【撰文】华声宇叶洁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