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话题登顶热搜。
说明全文如下:
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26日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5年第74号),将“圆叶牵牛提取物”列入禁用目录。在此之前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并无对圆叶牵牛提取物的禁用规定。
二、在2025年5月26日前,“圆叶牵牛提取物”属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可使用的原料。百雀羚涉及该原料的个别产品是在2025年5月26日之前生产,不违反《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5年版)》的规定。

三、2025年4月25日,百雀羚已经对该产品配方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备案,备案号:沪G妆网备字2025512009。2025年5月26日之后,百雀羚没有再生产过任何添加有该原料的产品,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
四、此前关于该问题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中,相关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均明确认定百雀羚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圆叶牵牛提取物”的行为【(2025)京02行终1218号行政判决书】

此前据@华商报报道,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网友举报信息发布举报答复书,答复书全文如下——

我局于2025年9月27日收到你关于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举报。
经核查,因举报内容基本属实,我局决定立案调查。
如不服本答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