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进行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并于9月10日发布《通知》,正式开始实施。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离职提取方面内容,《通知》明确: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且在我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封存满半年后方可提取。过去,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账户封存即可提取。

《通知》还明确:职工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转入中心为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因劳动关系变动,到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职工需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含),中心方可为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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